本人是1964年出生的,今年50岁,在县自来水公司上班,马上到退休年龄了,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退休事情时,县人社局提供我的档案里的出生年月是1966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还需我缴纳两年养老保险金,并等上两年,我想咨询,办理退休手续应该以那个时间为准啊,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那。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0-14 09:41:15
您好:根据 豫人社养老【2013】43号文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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