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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日上午收到交警短信系统提示:驾驶证扣9分,注意驾驶。我自己没有扣分记录,驾驶证一直随身携带,上网查询违法记录如下:
1:2013-12-8 12:12:20 豫cuu711在连霍高速西出口违法,扣6分;处理机关:孟津交警大队处理
2,2013-8-14 18:06 豫c6L238在滨江路违法 扣3分;处理机关:高速交警大队
而这两辆车我根本就不认识,我也没有扣分经历,我的驾驶证记分周期为8-13日,短信系统扣分日期也是8-13日
麻烦交警队领导、警官们帮我查清是谁盗用了我的驾驶证信息,是怎么盗用的?还我清白,让大家的安全感更多一些!
盼!盼!
扣分 违法 盗用 短信 处理 滨江路 记录 机关 冒用 两辆车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08-15 10:04:12
尊敬的网友:您好!如果您对驾驶证扣分有异议可到洛阳市交警支队(开元大道251号)法制科进行行政复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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