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父亲在洛阳正大置业有限公司(洛龙区厚载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建筑工地干活,6月15日电锤打空,打到混凝土钢筋上,造成脱把,伤瞎右眼,现在在洛阳医院眼科治疗,事故发生到现在承包商就缴纳了2000元,没人管没人问,我们都是农村人,经济困难,交不起高昂的医疗费,该承包商腰大气粗,态度蛮横,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多次哀求无果。现在我父亲眼睛内部二次出血,医院催缴医疗费,我们手足无措,不知到哪里诉求。谁来帮帮我们没有知识的农民工?谁来管管这无法无天的承包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7-14 09:39:19
您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你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维护你的工伤赔偿权利,首先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用户单位不申报,受伤职工或者其家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时限是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期限是自受理申报之日起6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