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4-07-25 15:12:42
网友您好!你所反映涧西区太原路17号街坊平房拆迁问题,我委已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该改造工程是洛阳市及涧西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项目,2010年已立项审批,一期已建成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也于今年年初开始进行摸底调查、宣传动员,深受广大居民的拥护和支持,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你所提到的17号街坊9栋前的平房,其性质属于原洛轴公有建筑的临时过渡房,是由洛轴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的临时房屋(没有房产证),不在原洛轴房产处管辖的分配范围。今年3月,洛轴物业公司已告知各租户不再续租房屋(物业公司租金收至2013年底)。
你提到的“拆一还一”政策,是针对有产权住户和原洛轴房管部门通过相关程序分配的“已息代租”住户制定的,房屋租赁户无房产产权,按规定不能享受此政策。为适当照顾平房租户职工,洛轴资产管理公司也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即:洛轴职工或因洛轴破产、改制等政策性原因离开洛轴的租户,只要符合洛阳市经济适用房条件,可按新安户条件在该区域购买一套住房。如对相关政策不清楚或有疑问,可到洛轴物业公司具体咨询。咨询电话:498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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