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4-06-19 11:07:58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为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提高车辆流转率,使有限的车位得到充分利用,防止恶意占用车位的现象发生,经市停车管理部门批准河科大二附院院内停车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按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您在停车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有超标准收费现象,可向价格部门进行举报,电话:12358。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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