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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咨询公安交通协勤工资问题

    我们是2011年7月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等单位牵头招录的交通协勤,工资待遇参照洛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待遇执行。但是自从2013年7月购买岗工资调整之后,我们的工资就开始一直是协调、打报告。不知道是怎么个协调方案。一个月1300多的工资,个人温饱都是问题,有的家还是县里的。家里上有老下有下,这点可怜的工资也是恨不得一个掰成两半儿花,就这月底还要想办法。我们大部分都是工作在交通工作的第一线,风吹日晒,呼吸着汽车尾气和雾霾更是家常便饭。既没防暑降温费也没危害气体补助。值班查酒驾回去晚吃饭还要自己掏钱。这个工资待遇早已入不敷出。而同样是劳务派遣等用功形式的社区协勤、110接线员工资已经补齐到位了。难道我们交通协勤就不一样了吗,不要让我们流血流汗又流泪了!希望相关单位能公平公正对待我们这些身份卑微的年轻人,不要让我们对政府失去信任和耐心!我们仅仅想要的是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恳请领导予以重视,尽快解决我们这些交通协勤的亟需问题。

    游客 2014-06-06 评论9 浏览2042 编号 20140606222236376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06-09 15:42:39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2011年6月16日《城市交通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2011]2号)文件及交通协勤招聘简章的精神:交通协勤待遇标准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岗位标准执行,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交警支队也时刻关注关于交通协勤工资经费标准调整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进展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尽最大努力提高交通协勤工资福利待遇。
    若您有关于交通协勤经费待遇调整的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与交警支队政治处联系,咨询电话:6362998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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