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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3年购买了一套婚房,后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解决与开发商协议退房,手续已经办完,相关资料已提交涧西区房管局档案室存档。前不久,我又在另一个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之前退房的全套资料,以便证明是正当的退房而不是炒房,否则将按照购置二套房处理。但是,在去涧西区房管局咨询时,工作人员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了我的查询要求,请问我自己的退房资料为何不能查询、复制?我的正当要求为何不能得到满足?房管局工作人员能够仅仅以没有先例为由就拒绝我的要求么?
退房 涧西区 档案室 资料 先例 公积金 查询 套房 开发商 要求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4-05-29 16:41:37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核实,我分局从未受理过开发商退房手续,且档案室也未接收过退房相关资料。 与反映人联系,得知其2013年将退房资料提交至周山路市房管局七楼档案室,其误认为是涧西房管局。分局已告知反映人到相关部门查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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