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开元大道17号顺兴苑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原开发商下属的分公司,原来的开发商注销后又成立了新公司,还是原班人马,还在原地办公,但以前的问题一概不管了,大部分业主因为与以前的开发商存在土地证办理年限等纠纷,开发商承诺办理70年最后只办了65年,从去年开始抵制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受开发商的指示,以小区加压设备损坏无钱更换维修为由,对住户实施停水。害的整个小区老百姓有家不能回、厨房厕所都发臭!现在全国都在搞群众路线教育,请住建委的领导深入了解一下群众的呼声,把这个坑害老百姓的物业公司赶走吧,帮我们找个可靠的物业管理者,只有你们才能管的了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可怜可怜底层的小老百姓吧。不要再像高新区三山村那样,因为吃水问题闹得满城风雨,最后处理一大批人。
回复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4-05-15 12:20:53
网友您好!经多方积极协调,用水已恢复正常。关于您反映的物业管理有关事宜,《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发区未被批复成立房产管理机构,无房产管理职能,建议您向市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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