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xx男,现年50岁,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鸣皋村24组,身份证410329196xxxx02575。
2013年农历三月初二,酒后村庙会,我与本村刘xx,赖xx,姜xx及酒后街陈xx,在酒后街的麦潮TKV歌厅;唱歌,我从里面出来转了一圈,刚回到歌厅,看到陈xx在摔酒瓶,我问了一声,陈xx,酒后田园人和陈x酒后南庄村人,二人上前揪住我按倒在地拳打脚踢,我急忙爬起,刚跑出在麦潮KTV歌厅,门口,他二人又追至门口将我二次打倒,致我满脸是血,因离酒后派出所较近,我赶紧跑往派出所报案,二人又紧追至派出所内,在酒后派出所里,二人又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民警孙和润等三人在场)又毒打我一顿,致我昏迷不醒(我们的民警在干什么?),当时围观群众达百人之多影响极坏,随后家人急将我用车送往洛阳市二院治疗,后经三院法医鉴定为轻伤。
以上所述,陈xx,陈xx,二人目无国法,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打人,特别令人气愤的是在酒后派出所里,竟面对民警行凶打人,我出院后,多次找酒后派出所要求公安部门处理此事,追究刑事责任,至今一直未处理,天理何在呀?!!!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05-08 18:23:52
尊敬的网友:您好!伊川县公安局酒后派出所于2013年4月11日受理此案。经调查,刘某和陈某等人在某KTV内喝酒,期间因琐事发生打架,刘某从KTV跑出,陈某在后追赶,追至派出所门口附近双方再次发生打架,被值班民警及时制止,双方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当日均住院治疗,后陈某外逃,经多次抓捕至今未抓获归案。酒后派出所现已加大抓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尽早结案。
如果您对案件有异议或有其他涉案情况反映,请与伊川县公安局酒后派出所齐警官联系,电话:0379-68491110。同时在此郑重警告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