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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商务局幼儿园居业美丽家分园拖欠我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4月10日工资不发,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强迫我们每个老师签订一份承诺书。当我辞职时,以承诺书为要挟,不发我上班期间的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帮我要回工资!!!
居业 工资 家分园 拖欠 美丽 签订 保障局 讨要 不发 要挟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5-04 15:38:55
您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你反映的事项依法应由瀍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管辖,建议你通过网络向瀍河区政府版块投诉,或直接向瀍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另因你与单位签订有承诺书,其内容与你反映的问题如果有关联,有可能涉及劳动争议,你也可以向瀍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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