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公安局局长您好,我是偃师庞村镇镇人我有一辆营运客车豫caa917.2010年7月31日在庞村镇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偃师交警大队二中队暂扣,事故发生后没有几天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经理晋兵兵对我说车辆已经让我开出来,给你省些停车费。中间我去问晋兵兵要车,晋兵兵让我第一次拿两万说车给我,第二次说五万车给我,第三次拿着钱去了晋兵兵车不给我了。这证明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当时已经把车领出来了,不在偃师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了。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一直也不给车,当我的事故处理完毕后,我去偃师交通局要车,晋兵兵说我没有见你车在交警大队停车场。我去偃师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找车,找到了我的车。不知道什么时候车又被开到了事故科停车场。我的车明明被晋兵兵开走了,却不知道何时又开到了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我去问偃师交警大队事故科主管此事的赵宏伟要车赵队长说我们扣的是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的车不是你的,我又去问晋兵兵他说你车在交警大队你问交警大队要。就这样我的一辆营运客车被两个政府部门互相串通互相踢皮球,谁都不承认非法扣留我的营运客车长达三年半之久造成我损失52万多。我实在没我办法在百姓呼声给偃师公安局留言,偃师公安局回复说2010年8月31日通知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去领车至今无人来领,我的车辆出事故没有几天晋兵兵都给我说车辆被开出来了让我拿钱就让营运,我想请问一下车辆都被晋兵兵开走了,偃师交警大队是怎么通知的。偃师公安局给我回复后,我去找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宏伟,让他调查是谁让晋兵兵把车开走的,为什么车辆开走了现在又开到事故科停车场了,把通知客运公司的领车通知让我复印一份。赵大队说我可以给你调查,但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赵大队都没有回复,赵宏伟做为一个警察还是一个领导都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我问赵宏伟要交警大队事故科给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发放的领车通知单,不但不给他说你拿上偃师公安局的回复就是证据。我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拿着赵宏伟大队长说的是证据的偃师公安局的回复去找偃师交通局局长丁局长,丁局长说偃师公安局回复的不是真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证明偃师交警大队让我们领车我们不去领,我们交通局没有一点错,非法扣留车辆是交警大队造成的。赵宏伟大队长做为一个人民警察做为一个领导现在都在学习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他是怎么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在偃师交警大队和偃师交通局都不承认非法扣留我的车辆那我的车辆到底去哪里了究竟是谁在出事故把的车辆开走,在开走一段时间又放在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偃师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是什么,偃师交通局晋兵兵出事故后开走了,又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赵宏伟大队长说要落实此事都过去一个多月了也不见这位穿着警服,全心全意为人民的领导给我个答复。我的车辆出交通事故后晋兵兵将车辆从偃师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开走,到最后又怎么把开走的车又放在事故科停车场的,偃师交警大队事故科停车场可见管理是多么混乱,事故车辆想开走就开走想进来就进来,偃师公安局回复说2010年8月31日通知公司领车公司至今无人来领,请偃师公安局交警大队给我或者公布通知偃师交通局客运公司的领车通知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04-24 11:32: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0年7月31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驾驶偃师市客运公司豫CAA917号中型客车造成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因该车驾驶员马某在逃,受害人及其家属因赔偿问题多次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经偃师市政府协调,先由客运公司垫付资金用于死者的赔偿。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10年8月26日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各方,并于8月31日通知客运公司来领取车辆,但至今无人来领。如您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可携带相关证明、偃师市客运公司的委托手续来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领车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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