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4-03-25 10:05:5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责成规划局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如下:一、该项目建筑占地长40米,宽15米,原设计建设高度7层,坐西向东,目前建设现状为地基已处理结束,现将准备施工。二、2013年2月中旬,规划局监察大队自发现其动工时,就责令施工方提供相关审批手续,东区指挥部解释该项目是经东区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此处建设电力开闭所,为新城东区配套的基础设施,用于解决东区双回路供电问题,因此位置相对比较居中,为周边各小区服务比较方便,才在此立项建设,报批手续已基本就绪,将申请办理。为督促其尽快完善手续,规划局监察大队于2013年2月23日对该工地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偷建偷干现象,2013年2月26日对该工地施工电缆和机具进行了扣押,该工地自2013年3月停工至今。2013年10月,开闭所改变了原设计方案,设计为地下一层,地上4层,并于10月10日至20日给予了公示。三、为妥善处理该公益项目,县规划局监察大队已与东区指挥部沟通,抓紧向该区居民做好规划解释工作,达成谅解与支持。同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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