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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消防部门不作为

    洛阳市消防支队在2014年元月13日就对违法单位中州古玩城下达了西公(消)行罚决字〔2014〕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可今天你们领导去看看,他们还在营业呢?消防法五十八条规定你们也看看。中州古玩城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就营业,是消防支队默许了,还是他们有强大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保护伞。呼唤正能量,公安局的领导雄起,加油

    游客 2014-03-23 评论1 浏览3051 编号 20140323154645690 [消防救援支队]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14-03-31 09:15:10

亲爱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消防安全的关心和关注!
  接到您的举报后,洛阳市消防支队立即责成西工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查,发现该场所内部分摊位擅自营业,未发现火灾安全隐患,现已重新责令该场所停止使用。
  如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和投诉。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洛阳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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