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XX,现年46岁,系洛阳中信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矿山厂)能源公司气体车间单亲女工,独自带女儿生活。除本人固定工资外,无其他家庭收入,家庭生活困难。2013年,因女儿考上外地大学,曾得到矿山厂单亲家庭“爱心助学”救助。
韩XX于1986年接父亲班进矿山厂工作,1995年住进红卫村棚户区集体宿舍(衡山路北段)。1997年,矿山厂分配给韩XX福利性的红卫村棚户区住房2间48平方米,并发放矿山厂房产处盖章的住房证和租赁证,矿山厂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其一定金额的水电费和房租(有工资条证明)。
2014年元旦刚过,矿山厂贴出通知,说红卫村这块地方的土地使用证被市政府依法注销了。因矿山厂现在没有多余房源,可允许在此居住。但通知贴出的第二天,西工区红山乡唐屯村就派人来到红卫村,强行剪断剩余住户的照明线路。住户2次报警,但无人解决。1月14日,唐屯村又派人来到红卫村,强行截断了所有住户的自来水和唯一的外出道路,给住户的生活造成极大破坏。这中间,韩XX多次找矿山厂和车间领导,请求解决住房问题,厂里领导表示无法解决住房问题,却让这些职工自己去找市政府解决(后来得知,红卫村这块地属历史遗留问题,唐屯村已于五十年代整体搬迁到新唐屯村,矿山厂和红山乡对这块地的所有权一直存在纠纷)。1月19日晚上,寒冬腊月,唐屯村派流氓打手把所有住户的窗户玻璃全部砸烂,不仅造成矿山厂职工在春节期间无家可归,而且也使这些职工的生命受到威胁(当时报警110,警察有照片证明)。1月23日,在此居住的多位职工忍无可忍,把情况说明递交市政府,市政府当即批示给给西工区红山乡政府(有批示原件证明),要求双方春节后协商解决。
同时,韩XX多次要求厂里出面协商解决住房问题,提出简单要求:只求厂里提供廉租房,但矿山厂则答复:厂里只能出面帮助协调经济适用房,3200左右一平方,职工出钱购买。试问:二、三十万的巨额房款,对于月工资1800元左右的普通职工(且还要负担孩子的学费及生活费)来说,谁能买得起?
春节过后,唐屯村不断派流氓和打手去骚扰这几家职工。目前,各住户的房门均被砸坏,门锁被砸掉多次,110也出警2次,协调此事(110有照片证明)。这些地痞流氓采取“住户人在他们溜,你上班他们搞破坏”的损招,现在搞的这几家在此居住的职工人心惶惶,无心上班,生命安全也受到威胁。2014年3月6日凌晨,一伙流氓打手又派人把韩XX家里的家具扔出门外,第二天凌晨又把仍在外面的家具全部砸掉?现在韩XX下班回不敢回家,只能暂时寄居在亲戚那里。
当事人韩XX联系电话:13837943379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4-03-14 18:27: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乡非常重视,经认真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2013年6月6日,《洛阳日报》刊登注销公告: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洛政土〔2010〕479号处理决定,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持有的洛市国用(1994)第字1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洛阳市人民政府依法注销,涉及红新9平房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并要求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拆除该地块上的所有建筑资产。2013年12月31日,洛阳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中信重机公司委托,向红新9平房全体住户下发通知:“因该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中信重机公司同意放弃红新9平房资产,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红新9平房住户的租金,终止同住户的租赁协议。”
自通知下发后至今,红新9平房涉及的6户居民已搬离了5户,仅剩韩某1户未搬离。为此,唐屯村也成立了协调小组,村民们多次劝其搬离,但韩某不予配合。希望中信公司继续做好其思想工作,妥善安置困难职工,促其尽快搬离,尽早退还属于唐屯村村民的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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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红山乡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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