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对餐具收1元钱的事情不知是不是贵局管理,,若是贵局出面调查一下,长安路上“黄牛”饭店太牛了,消费收1元餐具费,还振振有词,要么不消费,要么你去告去,消费了就得交钱。法律在她们这儿形同虚设。请问,这些违法行为必须上法庭吗?若不是工商局管,请广而告之,再不会向贵局反映这样小事。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03-10 11:50:18
接到举报后,涧西分局长安路工商所立即派执法人员到消费者投诉的“长安路上黄牛饭店”调查。
经查:该店备有一次性消毒餐具和饭店提供的免费餐具供顾客自由选择,店家负责人称服务员在为顾客服务时都进行了告知,饭店里也有提示告示。长安路工商所联系到了该消费者,消费者称主要是想了解一下饭店餐具是否要收费,以及如何对此类消费进行法律维权。工商所人员进行了详细解释:国家没有禁止一次性消毒餐具在饭店使用,顾客在消费时有选择使用的权利,店家有告知义务。若排除消费者的选择权,强制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是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会严厉查处,消费者维权时要保留证据,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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