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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去年有关部门关于蓝郡小区延迟交房的处理意见,我们业主以为开发商会给我们每一位业主发一份书面的承诺和有关损失赔偿的方案,但是到目前为止,大多数业主并没有收到书面的通知,而且销售部门和开发商互相推脱责任。近期去小区现场查看,发现项目的进度并不理想,小区里场地未平,全是黄土,绿化没有动工,我们觉得,开发商口头承诺的3月31号交房日期并不可靠(鉴于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历史),请相关部门出面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谢谢!
交房 业主 开发商 小区 书面 部门 承诺 损失赔偿 处理意见 推脱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02-20 15:45:50
对于网友诉求事项,该公司也及时召开会议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对于业主来电询问何时交房,该公司及销售部门均积极回复并解释其延迟原因,关于延迟交房的赔偿问题按签订合同条款履行。同时也督促工程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缩短工期,并承诺汇景湾项目于2014年3月31日前交房验收。 联系人李女士,136638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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