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阳人,家属在宜阳某医院做手术,主治医生说做手术医生是洛阳三院请来的,要交一千五的手术费,但这钱不能经财务,不能报新农合,要交给他好给做手术的医生,必须同意,要不同意,家属的手术做不成,请问卫生局这样合法吗,第一、这钱会不会是私分了哪,在医院允许这么做吗,第二,农民这么穷,为什么不能报新农合。我想咨询一下。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4-01-17 15:46:20
网友您好!
接到诉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纪检、医疗、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过详细认真调查,现做以下说明:
病人家属反映在医院做手术请“洛阳三院”专家会诊手术的现象在医院确实存在。医院是否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一般需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来确定:一、病人病情需要。即病人病情和医院实际就诊条件不能独立完成手术,为保障医疗安全需要上级专家帮助手术会诊的。二、医院现有医疗条件完全能独立完成手术,但病人或家属仍不能放心,要求医院请求上级专家支援手术的。三、病人经济条件所需。即医院不具备独立完成手术,但病人家庭经济能力有限,不能达到上级医院住院花费所需的。下级医院会根据病人实际需求,在不影响病人治疗情况下邀请上级专家会诊手术,解决病人实际就医需求的。四、病人病情危急,需就地尽快抢救,但下级医院不具备有完全独立继续治疗的情况,需请求上级专家紧急支援的。
但无论哪种情况,医院都会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手术前医院医师对病情充分评估,按照《医患沟通制度》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并填写《院外专家会诊审批表》,按要求审核签字。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后方可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按照国家新农合和医保等规定,请上级专家手术、会诊的,会诊费不得计入农合和医保范围报销,需患者方自理,否则按套取国家农合、医保基金,进行处罚。
综合以上情况,我局认为该患者的情况属正常医疗行为。
但是,只要患者不满意,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我们一定会正确对待广大群众的投诉和建议,针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最后,我局对该网友的关注和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且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关注我们,对医院的不足之处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会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使医院服务和管理更加完善,更好的为全县人民服务。监督举报电话:68882538
宜阳县卫生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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