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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社保基金及劳动合同

    我们是栾川县人民医院的职工,现向上级部门反映县人民医院存在的以下问题:1.县医院从2013年5月份把我们的社保金(医院称三金两费)个人缴纳部分每个月都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可一直不向社保机构缴纳,我们多次到县社保中心查询,未见任何缴费信息,甚至包括开户信息,请问我们每月缴纳的社保金到哪去了?如已缴纳,这次我县社保一卡通信息采集为啥没有我们的名单?2.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成功?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劳务派遣还是人事代理?还是不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单方协议?请县医院说明;请劳动监察部门、社保部门帮我们维权。如不能合理解决,我们将联合上访,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上级反映情况。

    游客 2014-01-13 评论3 浏览6729 编号 20140113134743783 [栾川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4-01-21 14:39:05

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人民医院已在我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社会保险费已缴至2013年10月。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您已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须在劳动关系形成30日内依法为您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您可以向社会保险中心或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欢迎您继续关心、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

                           栾川县社保中心
                                 2014年1月21日
网民朋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院目前正在与县劳动部门协商解决,待办理后,将按照相关要求,把各种待遇从2013年5月份起落实。

                                 栾川县人民医院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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