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毕业生,本来想在洛宁存档,但由于特殊原因,一直未到当地报到,现在想存放于洛阳,且洛宁人事局已开证明,请问:1、我能否在洛阳存档?2、如果能存,存档日期能否为毕业日期,我愿意补交存档费用,因为这牵涉到我考护师资格证的问题?谢谢谢谢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1-16 09:26:26
网友,您好:
依据您帖子中提供的材料,档案可以存放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日期以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日期为准。如需办理,请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解除证明(贴中图片显示的就可以)、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先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元大道,市政府西100米)3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如有任何疑问,请您在上班时间(早9:00到12:00晚5:00)拨打0379-63917125咨询。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