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中泰新城私自更换物业公司由西工区物业办和汉屯路办事处监督经广大业主重新选举物业公司一事,一直没有得到落实,这是在推卸责任,不为百姓办事,政府不能不管!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3-12-05 16:59: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了解,中泰新城本届万祥物业公司是2012年9月1日经过业主委员会选举后,进驻到中泰小区。我办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11点20分到中泰小区,发现小区卫生整洁,没有乱扔杂物的现象,各项收费标准张贴在醒目位置,投诉意见本上没有发现对收费不合理的投诉。
若网友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3182297.
汉屯路办事处
2013年12月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