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伊川县买了个小户型的,总价40万多,可让交双气初装费8000多块。
自己百度了一下,发现国家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经下过文件取消双气入户费的收费项目,国家早在2001年下发文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见附件1),取消了天然气、暖气初装费等不合理项目,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还于当年曝光了山西太谷县非法收取相关费用的现象。
但不知为何,咱们这还要收这无须有的费用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洛阳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三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三条中明文规定是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该缴纳,而不是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购房者缴纳,但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么大一笔本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的费用而转嫁有购房者呢.
事关民生大事,请政府给予回复.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3-10-31 08:52:10
网友朋友你好:接到交办单后,我单位非常重视。现就提到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豫财综[2013]28号文件规定,没有双气初装费,不应该收取双气初装费,但是我县尚未开征基础设施配套费。二、开发商在售房时的房价如果含双气初装费,就不应该在收取此费用。如果房价不含双气初装费而房屋中又含有次设施,由此增加了房屋的成本,应该收取此费用,具体以购房合同约定内荣为准。伊川县发改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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