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3-10-18 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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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几十年来一直严格执行此法律规定。
去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出台以后,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研究,由于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在我省缺乏可以借鉴的经验,所以市残联正在研究具体办法。目前,市公交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对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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