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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坚决免费乘公交车

    第三十八条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其它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优先购票和乘坐;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及导盲犬,准予免费携带。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置无障碍设备,并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司乘人员应当优先安排残疾人乘坐。

    游客 2013-10-16 评论8 浏览8254 编号 20131016191741717 [公用事业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3-10-18 15:02:03

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几十年来一直严格执行此法律规定。

    去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出台以后,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研究,由于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在我省缺乏可以借鉴的经验,所以市残联正在研究具体办法。目前,市公交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对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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