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反映的:“我同学十一从新乡来洛找我玩耍,昨天下午我们从火车站打车(金牡丹公司的豫CT8271出租车)到王城公园下车,因都急着付钱,我同学的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下车后即发现,立即打电话,电话就关机,我们报警后查到出租车牌号,到金牡丹公司,值班人员让8号上班后再来看车内监控,根据值班人员提供的司机电话联系司机后他否认去过车站,后又说即使去过车站也不能证明是他拉的我们。时间、地点监控都已提供了,就是5000多的手机,8号我们已开学,同学还得从新乡再次过来,她哭着给妈妈打电话说今后再也不来洛阳了。我们洛阳的文明形象就是被个别不道德的人给这样毁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回手机挽回形象?”出租车管理处为何不回复?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3-10-15 14:40:01
与诉求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诉求人讲手机遗忘在金牡丹公司豫CT8271号出租车,我处已向金牡丹公司了解查找情况,公司管理人员讲当班驾驶员未见其手机,现诉求人不予认可司机说法,已告知诉求人此事应当乘车地辖区派出所报案,由公安部门调查办理,诉求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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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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