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无人居住,4个月用水20多吨,是漏水?
问题二:惠民水价10吨,是几个月的标准?一年不抄表,是不是还是这个标准?
问题三:你们觉得现行管理制度有漏洞吗?员工的监督管理有力吗?素质高吗?队伍建设的好吗?
一点建议,虽然我无故掏了50多元,但见识到城市管理的漏洞,也是一大幸事,希望有关领导引起重视。
事情虽小,但牵涉的是百姓的生存需要,千万不要背离人民群众路线,尤其是当下,密切联系群众,千万不能停留在口上,要落实到行动上。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3-09-02 15:14:49
客户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经我公司工作人员现场落实,水表表码抄读无误,表井内供水设施正常,您所反映的20多吨水量实为6月、7月产生的水量。因此建议您检查家中用水设施是否有滴漏现象。经与您沟通后,您表示用水已恢复正常。
二、目前我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为已抄表到户水价和未抄表到户水价。对已抄表到户客户,实行阶梯式计量价格,具体收费标准为:两月用水在10立方米以下(含10立方米)水价为2.3元/立方米,两月用水在10-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部分水价为2.55元/立方米,两月用水在26立方米以上部分水价为3.9元/立方米(以上费用包含基础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费)。
三、我公司辖区服务营销分公司抄表员在日常工作时会定期巡视供水设施及客户用水情况,在发现异常用水情况时会通知客户,并协助客户共同检查供水设施。
如您在供水方面仍有疑问,请拨打我公司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