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公司协商,因为公司的经营困难,公司同意裁员,我们是被裁员工,于4月底和5月份公司办理额我们几百号员工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当时承诺给我们办理失业金,现在4个月过去了,我们又问公司,公司竟然说那时候是当时领导违规操作,不符合裁员规定,现在失业中心不予通过,但是有员工问失业中心,又说公司根本就没有交我们的失业资料,为什么公司的违规要我们承担,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失业金,为什么不给我们办理失业金,就算公司说裁员没通过,但确实是由于公司经营问题,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不给我们办理, 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请给与我们指导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8-23 11:19: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回复如下:
为应对世界经济形势下滑,我市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其中中硅高科公司享受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稳定岗位补贴130多万元,公司承诺在此期间保持职工岗位稳定、不裁员。如果公司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护合法权益。但如果职工自己提出辞职,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我局已与您电话沟通,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