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案
报案事由:
受“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洛阳办事处”在“易典通”报纸上登广告影响,广告称是政府公办信誉,投资安全可靠,我自2012.3.3日起,开始向“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洛阳办事处”投资,采用交现金方式,将(21000元)交与薛为乐,合同上王志杰签字,金额2.1万元,现合同约定期限(2013.7.14)已到,但“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洛阳办事处”只于2013.7.12日归还了7500元,余款13500元,尽管合同承诺书中有“在合同到期三个工作日内将无条件代为偿还本金和利息”字样,且经多次要帐,但王志杰、薛为乐以各种借口,就是不还本金,致使我无心工作,精神压力大,影响生活和工作。
特报此案,并请求公安机关!
1、 迅速查处“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洛阳办事处” ;
2、 冻结其账号6216618002002469407;
3、 按照承诺书中的约定,立即偿还本金和利息,挽回我的损失;
4、 追究二人不讲诚信、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报案人:PXJ
2013.8.9
以下是该公司公布的相关信息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洛阳办事处
公司电话: 0379-63335551;传真:0379-63335551
公司性质:事业单位
公司行业:金融/银行
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 账号:6216618002002469407 开户人:王志杰
项目部:薛卫乐
单位地址:西工区九都路29号郊区农行4楼
薛为乐-信息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洛阳办事处项目部-部长
电话:13693793122;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3-08-14 16:43:50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辖区西工派出所立即与您进行约见,了解了详细情况。目前正在对该公司进行前期调查。如您有疑问,可直接与五环警务室民警马警官联系。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您对公安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也欢迎您@或私信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