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以优惠价卖车位只针对内部职工及相关业务单位根本不属实
洛阳市政府领导:
我们是洛阳市市民,2013年8月2日我们以“关于恒大地产洛阳有限公司采取欺诈行为坑害业主的情况反映”材料投诉到洛阳市百姓呼声网后,该网已将我们的投诉反馈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回复: “经与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联系,公司表示确有诉求人所述每个车位12.6万元,并按比例分五年向业主返还6.3万元的情况。但此价格销售的车位只针对公司内部职工及相关业务单位销售,属内部优惠价格,对外并未以此价格出售”。
上述回复意见中所说的“此价格销售的车位只针对公司内部职工及相关业务单位销售,属内部优惠价格,对外并未以此价格出售”。我们现有充分事实和证据来证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说根本不属实:
我们业主于6月13日与恒大经销部经理程真真沟通卖车位一事时,程真真说:“12万元车位一事我无权限解决,我可以按照12.6万元五年返还6.3万元的价格再卖给你们一个车位”,难道我们也是恒大集团员工可以享受内部优惠价?(我们有当时的录音)
在恒大住的多数业主无业,也都享受了恒大卖车位的内部优惠价,难道这些业主是恒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的内部职工及相关业务单位的职工吗?等等
信访局领导,我们的诉求是:
给我们也按照12.6万元五年返还6.3万元的车位价。
给我们退掉车位。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08-19 18:14:21
该问题多次发贴、电话投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专门约谈了恒大地产洛阳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的张主管,要求其妥善解决好该问题。
恒大地产洛阳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下午对此事进行了答复,情况如下:“1、洛阳恒大绿洲项目地下车位自2013年6月4日起售价由原来的12万元/个上调至12.6万元/个;2、 集团为了促进少量剩余的车位的销售,采取返租的销售政策,凡在6月4日起购买车位的,可以参加物业公司的统一招租经营租赁,参加委托经营的客户在返租期间不具备车位的使用权,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对外出租,并定期返给客户相应比例租金回报,五年合计返还租金6.3万元;3、此优惠政策恒大集团员工以及集团合作伙伴优先购买,如有剩余可以对外销售,由于洛阳公司地下车位有限,并未公开进行宣传就已经售完,而且该政策已在6月底取消;4、无论参与返租购买的客户还是自用的客户,我公司都是建立在买卖自愿,订立合同的基础上进行销售,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