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1点左右,我们持残疾证乘37路车在隋唐遗址西门转29路公交车,上车后女司机说。残疾证不管用。我们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可以乘车。女司机说:这是造谣!并且指着她身后说:公司规定,残疾证不管用。我到他跟前看了一下,她身后贴了一张广告,公交集团家属凭卡乘车,.我和她说法律规定可以的。她态度极其恶劣。无奈我们拨通110求助。她还是不依不饶,大吵大闹。20分钟后,我们接到29路值班主任丁主任手机13849982064说:你报的110。我说是的。丁主任说;你们用的什么残疾证,几级的。我说;肢残二级。丁主任说: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我知道!公交集团张峡生的讲话我也知道!。但是总公司没通知。
请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造谣吗???对洛阳公交集团管用吗???这位女司机以及丁主任这样对抗法律对吗???《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公交集团真的就无效吗???!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3-08-05 17:40:00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公交集团非常重视。2012年9月20日,洛阳晚报报道《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发布的消息后,我市公交集团非常重视,为尽快落实这一惠民政策,当天下午即安排专人到洛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就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市残联进行了汇报,希望尽快完善相关实施细则,10月23日,市残联有关负责人接受洛阳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细则正在完善中,待该细则出台后,残疾人便可享受这一惠民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交集团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鉴别大量的假残疾人证件存在难度,公交司乘不能够完全辨别证件的真伪,从而影响真正持有证件的朋友乘坐。
2、乘车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伤害需要合理解决,残疾人在上、下车或公交车避险刹车时,如果受到伤害,需合理给予解决。
3、洛阳市现有残疾人46万,应尽快建立补偿机制,落实残保法。
二、公交集团已开展的工作
1、2013年4月15日,公交集团参加了由市政政府组织召开残疾人免费乘车的专项协调会议,目前,公交集团正配合市残联,抓紧制定并上报我市残疾人免费乘车实施细则,待政府批准后,将予以实施。
2、同时对驾驶员进行服务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并要求全体驾驶员在服务中注意说法方式,做好服务工作,避免与残疾人发生服务纠纷。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