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号发 短信让人12号去把剩余房款缴清 还是只给签协议 不给签合同 不提贷款 房价还那么贵 只给2天时间筹集几十万 请问这样合理不 合情不 谁能短短2天时间拿出这么多钱 请住房办领导阻止开发商这种疯狂的行为 多给点时间缓交一下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07-15 09:24:57
网友您好,
市发改委已核定怡心苑经适房项目价格,开发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核定房价收取房款并进行下一步合同备案工作。
如您个人资金较紧张,又符合公积金或商贷条件,可以办理贷款。开发建设单位目前已与建设银行达成初步协议,拟为个人办理商业贷款,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待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实行多退少补。我局将与开发建设单位协调,尽量安排长一些交款时间。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