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该由谁管?
我们是文兴现代城的商铺业主,2013年5月3日文兴现代城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位于天津路与联盟路交汇处的文兴现代城高层大楼出口南侧公共通道位置私自建设了一个铁皮房准备用于出租。我们发现后当时就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并分别向110、涧西区规划局、城建热线12319、遏制私搭乱建办公室和南昌路办事处反映情况。但 5月4日晚上物业公司又偷偷施工,妄图形成既成事实。我们发现后又打了110报警,他们才不得不停工。我们于2013年5月6日再次向南昌路办事处反映,南昌路办事处告知我们私搭乱建执法大队已经向文兴物业下发了停工拆除的书面通知,要求文兴物业公司3日内拆除。3天过去了丝毫没有见到物业公司有拆除的迹象。期间我们多次向遏制办和办事处反映要求及时拆除违法建筑,可是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没有强行拆除的执法权限。时至今日已经将近20多天了,干了一半的铁皮房还在那里没有拆除,我们不明白,难道我们政府的执法部门对于违法行为只有下发书面拆除通知的权利吗,如果违法的人不执行拆除通知,我们的政府就束手无策吗?我们不知道到底是没有执法权限还是由有它的原因。我们盼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落实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使得政府的工作落到实处。
投诉人:海巧云 贾建国 颉文清 李慧粉 王川 张林 朱国义 潘英 孙惠娟 李俊玲 刘雪霞 刘兰荣 王燕军 尹丽红 陈丽红 闫朝军 方启明 张春花 朱新川 王素军 安荣伟 陈遂斌 赵江利 吴举 孙利民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3-06-06 17:00: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根据市﹝2011﹞156号文件规定,私搭乱建问题现在由各辖区政府负责查处,请向辖区区政府反映该问题。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的支持和关心!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