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2月29日在栾川电信公司君山西路营业厅办理899宽带送手机业务,本套餐手机卡与网络同停同开,2年后可解除绑定,2年内如果手机停机,则扣除高额话费。按照买手机送话费的套餐,480元分摊话费为每月20元,最低消费为每月69元,为保证手机不停机,则每月至少再交50元话费可满足手机最低消费(即只接听,在免费通话时间内拨打)如超过每月最低消费则需额外付款。为此,本人一次性缴纳两年最低消费保证话费1200元,与手机款共计2099元。
从购机至今使用不足5月,手机出现铃声越来越小的现象,但不影响通话,一直使用响铃+震动模式,5月25日以来听筒音量越来越小,刚开始以为是对方手机问题,到5月28日手机听筒音量仅能满足室内安静环境下使用,如到户外、公交车、或稍微吵杂的公共场合均无法听清,开启免提依然如此(此问题已由营业厅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确认)。
5月28日本人到此营业厅提出售后维修要求,开始与工作人员友好协商,在提供备机的情况下,尽快维修即可,工作人员告知无备机,本人提出使用特价专柜机作为备机,遭到工作人员拒绝,随即要求给本店负责人(周某)打电话协商处理,周某提出需发到售后等待7天不提供备机,如有急用可自行出钱维修,本人对此售后不认同,但急于到洛阳出差,随即提出使用工作人员手机作为备机,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本人将手机卡更换,工作人员欲拨打110控告本人蓄意抢劫,经工作人员提醒本人将此问题求助于110,110工作人员告知既然是电信业务可通过电信投诉解决。然店内工作人员告知本店不归属于栾川电信,而归属于洛阳总店周某所有,本店为栾川分店。本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但借用他人手机投诉自己问题的方法也欠妥,随即采取网络投诉的方法。
为避免网络恶意诽谤的嫌疑,5月29日本人携带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等到店内采集资料,照相前向店方出示相机,不存在隐蔽拍摄,录音前向店方出示录音笔,不存在隐蔽录音。
1.在问及本套餐手机卡与网络是否同停同开,店方拒绝回答。
2.在问及手机与卡分离的情况下是否能享受899的套餐内容时,店方拒绝回答。
3.在问及本人办理的业务登记单是否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受理时,店方拒绝回答。随即起身离开,录音到此终止。
4.在提出为店方拷贝一份录音留作原始凭证,店方以无u盘为由拒绝留存(有录音为证)。
5月29日资料收集完毕,但本人无法承受手机损坏所带来的影响,随即自行找朋友维修(没花钱),现可基本保证通话,但本人保留响铃问题的故障。
对于此种只办理,无售后的现象请电信公司解答以上4个问题,并澄清与君山西路营业厅的关系。如无关系,本人愿意接受店方工作人员关于抢劫的控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如存在业务关系,本人已一次性缴纳899手机款,与1200元最低开机保证(此金额与包年宽带费等额),本人可接受两种解决办法1:如店方售后(无备机等待7天,或自行维修)为电信公司官方售后,本人按照5/24的比例本人支付手机及网络使用费,由电信公司退还剩19/24的款额,本人不在使用电信网络。并由官方声明此售后办法,以避免更多人受到误导。2:如店方售后为本店自行决定,本人愿意按照899手机款的5/24支付手机折旧费,将手机退还,并由店方退还余款,899礼包终止,请电信公司将本人的机卡分离,使本人可自行更换手机及套餐,本人愿继续使用电信网络,并保留手机与网络同停同开的要求。
以上内容均由录音为证,如有需要本人可公布录音内容及一切原始凭证。如电信公司有更好解决方法请文字回复本帖,并拨打15324617343告知。
回复部门:中国电信 2013-06-04 09: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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