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05-03 14:59:32
网友:您好!
经查,珠江路商业街是由洛阳润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原洛阳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更名为洛阳嘉禾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润峰公司与港兴公司、原建筑公司产生了经济纠纷,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需要权利人申请并提供房屋登记资料,否则,我局无法强制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截至今日,润峰公司和港兴公司都未向我局递交珠江路商业街3号楼房屋登记资料。
为了方便群众,我局在洛南行政服务大厅设有多个办公窗口,只要资料齐全,房屋权利人可随时办理房屋登记。
对于逾期不能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中的有关约定进行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