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04-10 08:59:46
网友您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曾于今年4月2日再一次到你单位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了沟通。2012年8月至今,我们先后四次派人前往,并多次电话联系你单位有关负责人,你单位答复,除劳务派遣人员外,公司所有员工都正常缴纳。因为你未留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及时和你沟通,你单位也无法核查,以至于这段时间给你造成误解,事实上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一直都在关注并督促。当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凡用工单位,只要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我们将继续督促你单位为在职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尽快建立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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