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3-02-07 13:45:03
您好,关于小区宽带垄断问题,相关部门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但目前开发企业或管理者为了降低成本造成了三大运营商之间的被动竞争局面普遍存在。通过我们与三大运营商的沟通了解到,他们也非常希望能够实现三家同时进线,但是往往在与小区的经营管理者协商过程中受阻。这些情况我们也与市通信行业协会进行了沟通,通信行业正在着手制定自律公约,从自身角度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由于市工信局没有城市规划和建设审批验收的职能和权限,故我局将积极和通信行业协会沟通,帮助协会协调相关单位来改善目前现状。同时我局也积极向河南省通信主管部门反映此类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希望广大业主与物业方进行沟通,从另外一个方面寻求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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