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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问题

    本人1997年全日制大专毕业,1998年参加工作,一年后实习期满被定为技术员。2000年又取得本科文凭,一年后工资二次定级为助理级。因为国家规定本科毕业一年自动认定为助理级,所以我就没有参加初级职称考试。今年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到人事局报批工资时,我连最低的技术员或办事员级都没有被认定,成为了未定级人员。理由是初级职称必须有初级资格证或聘书。并说未定级人员没有百分之三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此,我有三点质疑:1、我的工资先后两次定级,这都有定级审批表为证,只是当时不懂政策不知道还要单位出具聘书,顶多算定级未聘人员怎么会是未定级人员呢?未定级人员指的是实习期内未经考核工资没有定级的人员,而本人已经工作十几年,年年考核都合格,被定为未定级人员是否太冤枉了?即使不算本科二次定级,参加工作转正后最低也是技术员或办事员吧?2、国家、省、市都没有未定级人员没有百分之三十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规定,洛阳市关于实行绩效工资的规定里也没有明确规定,人事局的依据只是一个补充规定,请问这补充规定的政策依据何在?3、当初没有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是因为单位没有 尽告知的义务,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初聘申请,这一点单位已经承认并想进行补偿。请问如果单位自愿补齐当初的聘任手续可以吗?单位出具证明,可否将我从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到管理岗位(这样不需要资格证书和聘书我至少也能享受办事员待遇)可以吗?

    游客 2013-01-14 评论1 浏览4440 编号 2013011410242438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3-03 13: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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