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在水榭王城小区居住,今年春节初四邻居打电话告知家里暖气坏了漏水,因正值春节,管子又埋在地板砖下边,找不到工人修,便去物业报停,当时物业负责人同意已交的暖气费用折抵下一个采暖期,不料今年负责人更换,不知此事,叫找原负责人解决,原负责人又说她已调走,时间久了,记不清了。我撬开未铺的地板砖,被淹的墙壁在那放着,事实存在,请他们去看又不去,相互推诿,不是帮你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光知道收钱的物业反而成了上帝,无奈只好投诉,靠政府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2-12-17 09:23:02
就诉求人去年暖气用至元月26日。后未用暖气,想退费一事。作为今年物业公司的员工未知此事,物业公司对其本人进行多次了解此事,但从物业公司去年供暖记录上未发现有此诉求人反映问题,又随后追访前期物业公司主任,前期主任也说对此事没记录,因此这件事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提供相对的证据,物业公司才能给与一定的解决。不能光凭单方面空口去说,不论何事情都应该举出站得住的证据这样才有说服力,物业公司于13日又一次与诉求人沟通此事,诉求人的意思想找公司领导解决,把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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