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二手房于今年的3月26号过户,并完成了契税缴纳等一系列手续。因我签购房合同时我老公不在洛阳,所以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都是用我的名字,我老公在一拖工作,现在我们用他的公积金办理贷款时,公积金贷款中心要求契税完税证上必须加上我老公的名字,我跑了几次契税分局均无果。我们买房当时就是打算办理贷款,但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办成,现在借了很多外债,老公单位效益不好,我又没有稳定收入,想通过公积金贷款缓解一下生活压力,现在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手续都全了,就差在契税完税证在加上我老公的名字,我知道工作人员都是依照政策办事,但我希望有关领导看到我的求助后,能关注一下,能不能让咱们办事更人性化一些,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说实话我现在都绝望了,觉得生活好难,求求契税分局帮帮我,谢谢!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2-12-21 17:46:39
网友:您好!契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契税。
网友购买房屋时,购房合同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你是唯一的契税纳税人,有法定纳税的义务。购房合同上没有你老公的名字,他就没有纳税义务,无法在契税完税凭证上添加他的名字。
请您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热线人员将为您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政策咨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