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11-20 16:13:12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新安县公安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系办理人员张某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而造成。新安县公安局洛新工业园区治安大队已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整顿,对当事人张某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要求全局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新安县公安局也已通过电话向您表达了歉意,取得了您的谅解。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您对公安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您@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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