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装GPS有用吗、还送电话。还强制装。不装不审营运证,总费用2500元,这算不算乱收费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2-09-29 10:15:03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158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下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监管【2011】85号),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管理局下发的《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安监管【2012】2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两客一危”、半挂型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必须安装符合部颁《JT/T794-2011》规定的GPS行驶记录仪设备,从2012年1月1日,所有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未接入“河南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重点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暂停其资格审验,收回《道路运输证》。另反映的价格问题是GPS运营商收取的。经营者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只要车辆安装符合部颁标准的GPS行驶记录仪设备和交通运输部认证的企业平台,并能够上传车辆动态数据到市级平台即可。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系统道路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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