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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找寻青天,为我讨回公道

    我叫李会兰,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人,2012年3月18日下午3时许,被赵占光、赵汝光及其侄子赵岘岘三人借酒打人闹事,事由如下:当日下午我废品收购站在我家门口装车(东风卡车)出货,为不影响道路畅通,我特意让车停于道路靠边一侧,留下道路保证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在装车过程中,赵占光、赵岘岘开车(普通轿车)从此经过,不从道路另一边通过,故意停车寻衅滋事,当时装车的人员好言相劝,希望赵占光能从另一侧通过,而赵占光、赵岘岘二人恶言相拒,我听外面吵闹,出来相劝,可赵占光不仅不听,而且直接握住我的脖子吼道:“你就是老板娘,你耍的老大呀,你有几个钱,我现在就毁了你,破500万,让你生意做不成,把你赶出汝阳!”没等我插话,赵占光在大骂同时掏出手机:“我现在就叫点人来毁了你……”其侄子赵岘岘也破口辱骂,赵占光更是不可一世,将我连推带打至墙角,揪起我的衣领,将头往墙上撞,气焰极其嚣张。赵占光的堂哥赵汝光在接到电话后也到现场,赵占光更加猖狂,直接将我摁倒在地,用握有刀片的手将我有眼部划伤,血顺着脸往下流,见此情景,赵占光等人并未停手,更加狂妄用拳头忘我脸上颈部打,用脚往我身上跺,当时往我小肚子猛踢,致使我小便失禁,我只感头晕目眩,鲜血下流,喉咙紧缩,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如此殴打足足持续一个多小时,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围观群众都被赵等三人凶神恶煞之面目惊呆,不敢上前拉架,如今提到此事,仍是后怕有余,更有被吓得心脏疼痛。


    在赵等三人殴打我过程中,我的老母亲已是81岁,见我被人打,拄着拐杖上前拉劝,赵汝光等人更是灭绝人性,赵占光夺去拐杖,恶言相向,将我的老母亲挤到墙角,我老母亲胳膊面部多处被打伤,至今身体仍未完全恢复。我三哥李建政闻讯到达现场,本想劝解,“啥事,你们怎么把一个妇女家打成这样?”话音刚落,赵汝光、赵岘岘又转身将我三哥打到在地,一阵拳打脚踢,我三哥也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伤。我趁机拨打110报警,赵汝光看到后,用手指着我的脸,奸笑着说:“你打110没用,打120也没用,我在公安局和医院都有人,啥都能搞定,就是要毁了你,把你赶出汝阳……”一直到民警赶到才制止赵汝光等三人。


    我在汝阳县政府网站网上诉求反映后,汝阳县公安局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网上诉求中的回复实在难以让人信服。至今,赵汝光等三人仍未赔礼道歉,我现在外伤治好,但人体内脏上的伤害仍未痊愈,右眼部留下长约3厘米的缝合伤疤,头部经常出现眩晕,头脑胀大,耳鸣,乳房上仍有肿块,肝脏上由于殴打留下血肿,现在也隐隐作痛。这件事对我的精神和肉体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我苦心经营的12年收废品生意也应经停止经营,我希望党和政府能为我主持公道,还我一片青天。赵占光、赵汝光及赵岘岘等的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若不严厉制裁这样的人,我们的社会环境何谈安定,希望党和政府保护我们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网友一同见证,我李会兰,当时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我有异议想在通知书上签写“有异议”字样,派出所的民警不让我签,说只能签无异议。并且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伤情再次鉴定。我们老百姓的权利谁来维护啊?请大家见证,请好心人帮我讨回公道。


    我有人证,当时在场的人都可以为我作证,请求制裁这些不法分子,维护社会公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保证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局做出答复实难让我信服,先说他们说涉案人没有赵汝光,这点实在让人愤怒!又说赵占光为轻伤实属乌有,赵占光当时极为霸道,说500万将我赶出汝阳够不够?说我打110、120 都没用,什么事情他都能摆平,这是什么意思??是他家亲戚真的在公安局、医院做领导?我现在受到的创伤已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家庭已受很大打击,苦心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生意已停止经营,我们平头百姓的权益谁人保障?我等妇女的权益怎么得不到保障?我们个体商户的利益谁来保障?难道这些恶霸真的靠着所谓的“关系”能称霸一方???赵如光又如何没罪?我80岁的老母亲怎会用拐杖去打他???是他夺去老人拐杖,口出狂言,辱骂老人,将我老母亲,推拉之墙角,致使我老母亲浑身打颤,胳膊红肿,现在也还时常发病。汝阳真的不能还我一个公道吗?说我和赵汝光等人厮打,又是从哪里来的说法?我三哥被打,并未还手,却说我三哥也与之厮打,这真是强加之罪!城关镇派出所竟然还给出赵占光鉴定轻微伤,这更无从谈起,是他这个恶霸行凶伤人,他怎会有轻微伤?派出所竟把这起赵占光寻衅事件做为打架事件处理,还罚我和三哥一人500元,我们被人寻衅,也未还手,派出所还口口声声说我三哥打架,要拘留我三哥,这是什么天理?我一个妇女,个体商户为何会招来赵占光,赵汝光等人找事,要赶我出汝阳,汝阳警方你们的调查从何谈起,我们的口供,还有当时在场人的口供,你们为什么置之不看,难道我们的口供都不足以相信,只有赵占光的口供可以采信?我一个妇女,一个个体经营户请求一个公正的说法,请求一个可以说理的地方!难道赵占光他们真的又多大的后台?可以指使城关镇派出所为他们做出虚假证据?请求各位领导和好心人能帮我转帖,我在这里先行谢过。说他叔侄二人离开县城,外出打工,为何当初派出所笔录之时不采取任何措施,不说处罚,现在却以二人外出打工为由推卸责任,这难道就是汝阳的法律?只要打人离开家外出就可以免于责罚吗?请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一个说理的地方!










    上面受理信访,从省里下拨到洛阳信访局,又下拨到汝阳县信访局。汝阳信访局迟迟未给出答复,盼了很久有答复以后,文章中说“如信访人对上述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至2012年8月20日前到汝阳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申请复查。”可是当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上面所说地点,他们的工作人员却声称这事他们不管,让我去公安局,我随即又到了公安局公安局说此事也不归他们管。又到政府,他们说他们只是在网上处理一下让人看,说此事他们不管。我一个百姓,妇女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恳请上级信访局直接处理。汝阳所谓的人民公仆已经不存在了,希望能换一批青天来替代这里现在的拿人民钱不帮人民办事的人。


    赵汝光,公安局说他没罪,没打人,他辱骂老人,打人是在场人亲眼所见,就旁边拉架的人,赵汝光还把想去拉架的人打了一顿,致使没有人再敢上前拉架,他怎么就无罪,这里的法律只处理不在公职的人员,他一个医院的麻醉师为何不处理,为何他能逃脱法网,法网恢恢为何不能疏而不漏。赵汝光打我时,口口声称公安局是他家,医院是他家,难道这真的就是赵汝光的家,真的就像他说的那样他花几个小钱就能摆平一切事情吗?他这样依仗权势,欺压良民,难道没有法律可以制裁吗???


    我只能在此希望得到法律的公正和人民青天还我公道。




    联系电话:15324618177

    游客 2012-08-18 评论0 浏览7697 编号 20120818171910338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8-23 19:07:20

尊敬的网友:你好!现将李某被打一案的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3月18日下午,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案,在城关镇南街村有人发生打架。接案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开始受案调查,经调查:2012年3月18日下午16时许,赵岘某和赵占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李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时,因让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赵汝某(赵占某之哥),李建某(李某之哥)也都赶到现场。双方争执、厮打,均不同程度受伤。赵汝某当时并未参与双方的厮打。
3月19日汝阳县公安局对李某、李建某、赵占某三人进行伤情鉴定,三人均为轻微伤。城关派出所及时将鉴定结论通知双方当事人。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且双方均提出调解,城关所组织人员先后对双方进行三次调解,但均未成功。5月22日李某要求对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复核鉴定,汝阳县公安局委托洛阳市公安局刑科所对其伤情作复核鉴定,结果仍为轻微伤,城关所收到复核鉴定书后及时通知双方。
在多次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汝阳县公安局在2012年6月25日对双方作出治安裁决,鉴于双方在该起案件中均有过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殴打他人对赵占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赵岘某、李某、李建某分别罚款500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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