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2-07-09 15:35:56
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我局曾多次联系润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督促其尽快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目前,润峰房地产开发公司濒临破产,公司正在重组,润峰公司与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更名为洛阳嘉禾置业不限公司)、原建筑公司都存在纠纷,仍在诉讼阶段,两公司都不能向我局提交办证资料。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需要权利人申请,如果权利人不向我局提交办证申请,我局无权强迫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议业主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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