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洛阳查所谓助力车的风波比较大,开始严格,又是要罚款又是要拘留。但是路上跑的助力车并没有因为这而消失,随着这轮风波的逐渐消散,助力车又回归到主流交通行列。
每年洛阳几乎都要查所谓“助力车”活动,查助力车就像割韭菜,查到了罚个几百块钱,罚完了继续上路,再被抓到,再罚几百块,再上路……骑助力车的群众就成为了交警们眼中韭菜,一轮一轮的查,一轮一轮的罚,把老百姓当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这真是创收的好方法,好途径!
骑助力车的绝大多数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上层人士们都是四个轱辘的,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群众本来就挣不了几个辛苦钱,上下班骑个车就为代个步。你说装个牌照,考个驾照,确实是个理,但是这套下来又要交个上千块,还要年审、再交车船税等等种种。就算你装了牌照、考了驾照、戴着头盔、不穿拖鞋还交了税,我告诉骑车的韭菜们,你必须走快车道,因为你是机动车……傻了吧,按照法律就是这样,骑个助力车你要和四个轱辘的走一个道,不然就罚你!
老百姓是韭菜,这命也贱得很,但是请你们知道,没有这些韭菜,你们吃啥、喝啥!我只想真心的说一句,请广大交警善待“韭菜”!
韭菜们的车被查了,要托人找关系,请假花钱送礼,韭菜们被层层的割,割的你是没有一句辩驳的话语!这个过程真是“精彩绝伦”,被割了,还低三下四的去求爷爷告奶奶的求!这还没完,终于到领车了,结果还要交钱,停车钱。人住旅馆按照过夜算钱,可这停车钱可不是按照过夜算,是按照日子算,过夜里12点就收钱,而且是没有收据的,谁知道这钱最后流到哪里去了……
交警们,你们要整治助力车,作为韭菜的我们没有意见,我还可以给你建议:
建议1:划定禁行区,保留助力车的部分路段行驶权;
建议3:查处无牌照助力车即没收;
建议4:禁止生产和销售助力车!
请不要打着查车来挣钱,这样的事情还是少干些好,缺德事做多了拿了不该拿的钱、抽了不该抽的烟、喝了不该喝的酒,下话我就不说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8-10 16:54: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建议,目前道路上行驶的所谓“助力车”实为“轻便两轮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交管部门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凡不在公告之内的机动车产品不能办理注册登记,而目前大部分轻便两轮摩托车不在上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公告》内,所以无法登记入户,更无法划定禁行区域。
由于目前市场上及市民已经购买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有很多属于非国标,市民在购买此类车辆以后无法到交管部门入户登记,更不能购买车辆保险。如引发交通事故,一是由于车辆无牌照,肇事车辆逃逸的几率较大,交管部门在协查过程中也比较困难;二是因为车辆无保险,肇事方如无赔付能力,则受害方的权利则得不到保障。
目前,此类车辆生产、销售的势头依然不减,并且商家在销售时还极力鼓吹此类车辆不用上牌、不用购买车辆保险等误导群众。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交警支队只能对上述车辆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而非国标摩托车生产、销售应有发改委、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进行规范或查处。
交警支队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将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燃油助力车有何规定、48毫升燃油助力车属不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哪些规定、哪些机动车产品不能买、如何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如何办理摩托车登记入户、不合格助力车的危害性等通过媒体、网络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是积极向市政府报告,实行综合治理。从生产、销售环节抓起,从而达到标本兼治。助力车整治行动目的是达到标本兼治,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交警支队加强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而质检、工商、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助力车市场的监管,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从源头上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参与交通活动中存在闯红灯、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且助力车大部分都未办理牌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对肇事者的身份难以认定。助力车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下一步工作中,交警支队将此项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确保行动扎实有效。 四是加强人性化执法。在今后整治行动中做到执法规范,执法过程中注重执法方式、方法,加强人性化执法,尽最大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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