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市二手房交易目前遵循的标准仍然是《洛阳市地方税务局 市财政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豫洛地税发[2007]31号),该文件中规定的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以现在的市场形势来看,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意义。我们都知道领导们都很忙,但是,作为网民们呼声很高的建议,领导们还是要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有诚意的答复。调研论证要讲究科学合理,但是作风转变年的精神也要落实吧!真心希望地税部门抓紧解决这个问题,给广大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真正做到咱们地税网站上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谢谢!
普通住宅 地税 洛阳市 答复 区别 豫洛 形势 税收管理 标准 发展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2-07-10 08:44:57
网友:您好!洛阳市最新的普通住房标准已经公布。请您到洛阳市地税局官方网站公告通知栏目查看,地址http://www.lyds.gov.cn/。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