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公司于2011年10月份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程序,擅自在小区消防沙池上建房,业主投诉后瀍西办事处给该公司下过三次拆除的通知,但该公司拒不执行。可能是办事处没有行政处罚权吧,此事真的难为办事处了,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办事处不是职能部门,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这完全可以理解,但问题总得有个说法吧,不能无限期的往下拖呀。
前段时间又有业主对此事讨说法,物业公司为了蒙混过关,就于2012年05月23日至25日到业主家里去征求意见。但我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是错上加错,理由是:1、违法建房的事实已经发生了,就应该拆除房屋,接受行政处罚,不应该想法设法去“变通”。2、征求意见的组织形式错误(入户一对一去问意见,这不是在让业主难为情吗嘛,这跟署名投票有何区别?其结果肯定不是业主真实意愿的表达吗?这与强买强卖有何区别呢),为何不召开大会让业主们无记名投票呢?。3征求意见的议题有问题。公司人员问业主同意不同意在小区内办个诊所?同意的签名吧。该议题应该是:我们公司为了赚点钱,把本属于物业管理用的房屋租出去了,想在小区的休闲场所建个物业用房,就此事想征求一下业主的意见,同意不同意写上自己家的意见(这也仅限该公司在建房之前使用,但现在房屋都用一年多了,不是有点先斩后凑的意味,业主的知情权和共有权都已经被践踏了)。
我们恳请住建委的领导全程关注此事,责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同时我们也希望该公司能停止一错再错的行为,别再闹法盲的笑话了。
业主:高帅康
2012年05月26日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2-06-08 18:34:01
经调查,瀍河区唐城花园是由洛阳双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2011年10月,该公司在小区内搭建一间约20平方米的活动板房,用于该公司存放维修工具和休息场所,但未经业主大会通过和相关部门审批,因而是违法的,瀍河区物业办已责令其拆除。关于该小区管理单位擅自提高水价,属违规行为,业主可向瀍河区发改委投诉,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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