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洛阳市购置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一套,位于王城大道与牡丹大道交叉口康城尚座。
通知今年5月26号交房,要求业主先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缴纳各项管理物业费,
康桥物业为三级资质,已经管理的康城尚格物业费为1元/月,却要求康城尚座交物业费1.38元/月。
按照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一级物业收费为1.35元,康桥物业面积也不符合上浮标准,
按照《洛阳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康城尚座不满足一级管理标准,其管理的康城尚阁业主多次因服务差乱收费与康桥物业公司发生摩擦,本人购置的商品房也无小区,更无立岗,
为何不满足一级标准的康桥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竟然可以超出一级最高标准?
其物业公司是否有收费许可证?若无,请相关部门管理;
如果有,为何康桥物业乱收费,不按标准收费,却颁发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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