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5-16 11:17:00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2012年4月28日,东关派出所五股路户籍室受理了您申请为您妻子办理《准迁证》的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开始工作。5月3日,户籍民警将其《准迁证》上报分局审批,5月11日下午将派出所审批完毕的《准迁证》领回。5月14日上午,户籍民警通知您妻子在五股路户籍室领取《准迁证》,并为其办理了入户手续。
在受理此项业务期间,民警从受理到通知其领取《准迁证》只用了11个工作日,未超过2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合家欢乐,家庭幸福。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