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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洛阳籍省外院校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

    你好,我原籍在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2011年7月份毕业于北京某大学。


    毕业时,根据向洛阳市人才市场的咨询情况,我把户口迁移到洛阳市人才市场,户口迁移证上的地址也是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洛阳市人才市场),但后来在办理入户的时候,洛阳市人才市场说虽然迁移证地址写的是洛阳市人事局,但他们不接收户口了,让我回原籍落户。当我回到原籍的蔡店乡派出所办理落户的时候,蔡店乡派出所说由于我的户口迁移证地址不是蔡店乡,又不允许我把户口迁回乡上,让我去洛阳市落户。 同样是官方机构,但说法却自相矛盾。我想问的是,我的户口到底应该落到什么地方?

    游客 2012-04-23 评论0 浏览2524 编号 20120423173344984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4-24 09:32:51

您好,您可以落户到洛阳市人才市场,对来我市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各类非统招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实行自愿落户。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应在工作单位落户;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单位无集体户的,可以先落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登记未常住居民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亲属户口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1)《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2)申请迁入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毕业生持《毕业证》,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持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信;聘用合同;(4)辖区民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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