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4-24 09:32:51
您好,您可以落户到洛阳市人才市场,对来我市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各类非统招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实行自愿落户。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应在工作单位落户;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单位无集体户的,可以先落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登记未常住居民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亲属户口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1)《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2)申请迁入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毕业生持《毕业证》,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持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信;聘用合同;(4)辖区民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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