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2-04-05 15:27:25
经调查,涧西区蓬莱小区是由洛阳瑞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该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在小区建设时没有考虑多设置一些机动车停车位,随着小区机动车不断增多,造成小区内停车秩序混乱,车辆停放在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比较多,车辆被划伤、扎胎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业主间、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今年初,小区9号楼1单元一户业主家中发生火灾,由于小区停车很乱,影响到了消防通道,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此,辖区派出所也多次给瑞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加强小区停车管理,瑞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口头征询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于2012年3月开始在小区内的部分空地上规划了停车位,并添置了车位锁、门禁等设施设备,要求业主为机动车办理电子卡后刷卡进入小区。
根据市发改委、房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9〕40号)第十七条规定,“利用小区共用场地和道路停车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根据具体的设施服务条件,可按道路停车不超过50元/辆•月,共用场地停车不超过80元/辆•月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此项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停车车位的维护和维修及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和使用。”瑞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此向业主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也得到了大部分有车或无车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物业办已告知瑞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车位使用维护费在扣除相关费用外,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车位的维护维修以及道路的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求瑞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对小区广大业主就小区停车问题采取书面形式征询意见,否则将按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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