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2-03-13 15:48:26
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违法采伐公路路林”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2年3月8日,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第五路政大队在进行正常公路巡查时,发现省道八官线洛宁境k230-k231处北侧路林被擅自采伐。经现场勘查、拍照取证,路林松柏树被采伐45颗。经调查,违法采伐者为洛宁台北国际新伍中置业有限公司。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第五路政大队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于3月9日对洛宁台北国际新伍中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交通违法通知书,责令其三天之内恢复原状,补栽路林。目前,该违法采伐公路路林问题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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