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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违法采伐公路绿林40多颗的松柏树

    省道八管线洛宁县境内,在230公里加830米到231公里加80米处,3月8日,一夜的时间公路边的绿化路林柏松树被施工单位采伐40多颗,问才知道,公路边的树挡住人家的宣传牌。根据《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采伐公路边路林需向公路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才能采伐,大量采伐公路边路林在洛宁县上述头次。希望政府和管路单位追究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尽快恢复原样。

    游客 2012-03-11 评论0 浏览6208 编号 20120311205410714 [交通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2-03-13 15:48:26

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违法采伐公路路林”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2年3月8日,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第五路政大队在进行正常公路巡查时,发现省道八官线洛宁境k230-k231处北侧路林被擅自采伐。经现场勘查、拍照取证,路林松柏树被采伐45颗。经调查,违法采伐者为洛宁台北国际新伍中置业有限公司。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第五路政大队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于3月9日对洛宁台北国际新伍中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交通违法通知书,责令其三天之内恢复原状,补栽路林。目前,该违法采伐公路路林问题正在处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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