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2-24 17:52:42
尊敬的网友:您好!新生儿入户凭以下手续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准生证或入户通知单。
如果您的户口属于伊滨的,由于伊滨区涉及拆迁问题,经过洛阳市政府同意,洛阳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从2009年9月1日起,在涉及拆迁的辖区范围内实行户口和宅基双固定,并下发了《洛阳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纪要【2009】4号》文件(简称4号文件),针对辖区内户口迁入对象范围和入户程序作了规定。按照4号文件精神“没有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迁回原籍的、婚姻迁移、凭有效手续可以办理,但是必须保持户口性质不变”。
4号文件关于辖区户口方面的规定属于拆迁安置过渡性政策,待户口和宅基双固定工作完成后就可恢复原政策。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